朔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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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记者从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开展生态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去年该市被山西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林业建设先进市”和“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右玉县被全国绿委会、人社部、国家林草局等部委表彰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治沙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县”。
朔州是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区域,是首都水资源保护上游地区,是维系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朔州市坚持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增绿增景增收有机结合,去年,该市加快采煤沉陷区、工矿废弃地、破损山体等的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9.55万亩,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了朔州市永定河(桑干河)源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全市大力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修复工作,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核查和修复治理。实施了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涉及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和右玉县,共234.8972公顷,拨付补助资金3512.03万元。通过对历史遗留矿山土地进行整治,使破坏的土地土壤得到改善,地貌景观、植被得到恢复,使裸露的土地重新披上绿装。引入社会资本实施了金沙滩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该项目是全省第一个由社会资本投资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总面积969平方公里,涉及怀仁市、山阴县和应县3个县市,投资9.84亿元。
全市严格落实煤矿、非煤矿山生态治理义务。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引导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三区”综合治理。全市矿山企业180家,其中煤矿企业64家,非煤矿企业113家,中煤露天煤矿3家。截至目前, 64座煤矿企业共累计治理土地约16.14万亩,113家非煤矿山企业累计治理土地面积3035.85亩。中煤平朔集团安太堡矿、安家岭矿和东露天矿3座露天矿山共复垦土地6.3万亩。
全市加大林草资源、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印发出台了《朔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市级林长制五项配套制度,全市设置林长2124名。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8万亩,并加大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率达到56.56%,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达到10.03%,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85%以上。(记者 马占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