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仲裁办: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仲裁+调解”济宁模式-天天要闻
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孔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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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济宁仲裁办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贵和尚中”“无讼息争”“美美与共”等传统文化优势,创新打造“仲裁+调解”服务模式,将和合精神、中庸之道、包容精神等应用到工作全流程,公平公正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仲裁+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成功入选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是全国唯一一家入选的仲裁机构。
系统谋划,构建多元化“大调解”格局
济宁仲裁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构建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充分发挥仲裁专业化优势,融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创新构建“程序内+程序外”“诉讼+调解+仲裁”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逐渐形成了“多平台对接、多方式协作,立案前促调、开庭时必调、裁决前再调”的大调解格局,让仲裁制度深入人心。
创新启动仲裁调解服务温馨工程,遴选仲裁调解员,开展公益仲裁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市场主体化解法律风险,增强法律意识。济宁仲裁委员会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诉裁对接 推进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中院及各县市区法院建立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室,遴选105名仲裁调解员,合力加强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
打造“立审执”一体化金融仲裁院,实行案件咨询、受理、调解、审理“一条龙”服务,灵活运用调解仲裁组合拳化解金融纠纷,快速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和区域性金融风险。打造“咨调裁”一站式重点项目仲裁院,集中专业仲裁员和仲裁秘书团队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服务咨询、裁前调解和快捷仲裁服务。
创新机制,丰富“仲裁+调解”服务内涵
济宁仲裁委员会充分践行仲裁“少敲锤子、多解扣子”争议处理理念,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融入办案全流程,力争当事双方胜败皆服、快速和解。2022年,调解和解率56%,为当事双方有效节省精力物力。
创新打造“三强”驻会仲裁员团队,从高校教授和事务专家中遴选15名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群众观念强的仲裁员轮值驻会,参与案件庭前调解和疑难案件的论证会商。
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立仲裁员和仲裁秘书互评、仲裁案件个案评价、案卷质量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履职能力、群众满意度和文书质量全面纳入评价体系。 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建立核阅制度,注重文书说理性和准确性,严把案件“出口关”。
创新实施“六类重点案件”台账监管机制,对标的额高、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清单管理、台账推进、闭环销号,集中力量化解争议,避免产生其他问题。
与时俱进,持续提升仲裁服务效能
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济宁仲裁办努力在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组庭环节,坚持广选慎用,优化仲裁庭组成,鼓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定仲裁庭组成人员,对不能自选的案件,广泛启用入册仲裁员,形成“教授+律师+专家”的组庭架构。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形成了普通案件智能机选方式选定仲裁员,对重大案件召开会议研究指定仲裁员。据统计,2022年,有256名仲裁员参与案审,占仲裁员总数的77%;2023年,新增聘仲裁员223名,其中高校教授38人,高端法律服务机构108人。
在选择鉴定机构环节,全省首创摇珠询价选定鉴定机构模式,采用“摇珠+询价”模式,突出随机选定,引入竞争机制,第三方全程监督。在监督环节,组建仲裁监督员队伍,开展“和润清风”等系列监督活动,常态化邀请仲裁监督员出席庭审,参与仲裁案件评价。创新开展监督员旁听庭审制度,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邀请监督员出庭,监督庭审过程,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关注市场主体诉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济宁仲裁办积极到市主要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仲裁业务需求,及时回应广大民商事主体对仲裁服务的新要求。同时,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等手段,不断提升仲裁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