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2月,已有224 名港澳律师申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
要素跨境流动的畅顺对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4月6日,广东省发布第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典型案例共20个,其中要素跨境流动类8个,民生融合类5个,营商环境类7个。
记者留意到,8个要素跨境流动类案例聚焦人员、货物、资金、信息等要素跨境流动,创新突破了不同法域之间的制度壁垒,在探索三地人车往来、跨境执业、资金过境上走出了新路径。
法律服务要素:
(资料图片)
首次突破了港澳律师不能从事内地法律事务的限制
开展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允许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的港澳律师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实务,首次突破了港澳律师不能从事内地法律事务的限制,打破了内地与港澳不同法系之间的制度壁垒,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软联通”的有益尝试。
为此,广东省扎实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包括组织实施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考试合格人员的集中培训、考核和执业管理工作,简化优化执业流程,大力加强宣传推介,依法保障大湾区律师在内地执业权利,为港澳律师跨境执业提供出入境、资金汇兑及进出等便利。
截至今年2月,已有224名港澳律师申领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科技创新要素:
跨境拨付至港澳高校的科研资金累计已超过3.7亿元
在积极探索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拨付使用上,广东省实现了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自由流动,助力加快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是打破“钱过境”政策障碍。2019年1月,印发《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明确符合条件的科研经费可拨付至港澳牵头或参与单位。二是率先实现跨境拨付。2019年7月30日,广东成功将香港科技大学牵头申报的有关科研项目资金316.96万元跨境拨付至该校,在全国率先实现第一笔省级科研资金跨境拨付。三是加强科研资金管理规则对接。2021年8月,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跨境港澳地区使用管理规程(试行)》,实现了粤港澳三地财政科研资金管理规则对接,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在大湾区内自由流动和聚集。科研资金跨境拨付产生积极示范效应,吸引了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港澳高校相继参与广东省的科研项目,在生物科技、纳米技术、电子信息等科技领域实现紧密创新合作。截至2022年底,广东省跨境拨付至港澳高校的科研资金累计已超过3.7亿元,助力形成粤港澳三地协同创新格局。
此外在人车往来方面,首创“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边检查验快捷通道模式,实现内地与港澳口岸快速自助通关;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成上线粤港澳大湾区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平台功能已逐步覆盖粤港、粤澳两地牌跨境车辆备案业务全链条,截至今年2月,申请人累计向海关、边检、交通运输部门申办业务超12万单,惠及近3千家跨境运输企业,10万余辆两地牌跨境车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