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占车位老赖”,哪能总靠硬核江湖手段 热推荐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栗中西
对于类似占车位问题的处理,应该有一个更具实操性的“指导手册”来明确,应该有一个更有执行力的机制或具体主管部门来“认领”
(相关资料图)
最开始是一个驱逐、一个不想开走;后来是一个不让开走、一个偏要开走;现在是两个人都骑虎难下,决定“先让事情缓几天”——最近,长沙占车位事件非但没有解决,还有失控之势。特别是随着网暴行为的出现,占车位的人慌了,被占的业主也有点慌。
事情过程并不复杂:长沙一小区停车场发生一起占用私家车位纠纷,唐女士占用别人车位,被发现后要看对方车位合同,看不到拒不开走,双方从言语争执发展到报警、锁车,直至业主刘女士无奈焊上铁栏杆,闹到全网皆知。
看完报道的始末,有点是非观的人都会替刘女士感到怒火中烧。明明是唐女士先占了别人车位,她却要别人自证“我的车位是我的”,物业介入也不好使,还指控对方违法控车,最后眼看全网批评、自己不占理了,才表态:先挪车,“再通过政府部门将多方聚在一起调解”。用网友的话说——唐女士,头是真的铁。
大家之所以义愤填膺,是车位被占的事在生活中太常见了,“无理搅三分”的人也不少。有些人,停车总是自己怎么方便怎么来,管你车位有没有主;有些人,占别人车位连个电话也不留,主打一个神秘莫测;有些人,你辗转通过电话联系上他,还得三请四邀,才姗姗来迟……要是遇上个脾气差的,还得反呛你一句“急什么”“多大点事”。总之,摊上这种事,耽误时间不说,还特别败人心情。
所以,这种车位主人硬核“治”车主的新闻,容易上热搜,也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私家车位被占,男子雇叉车将占位小车丢进河里”“私人车位被霸占,喊挪车反被辱骂,车主:谁挪谁孙子”,去年这两则新闻,同样掀起轩然大波。
只是这一次,大家可能看不到一场“魔法打败魔法”的胜利了。道理很简单,一旦被传到网络,事情走向就不是当事双方所能控制的了。比如对过错方的网络暴力,刘女士要不要负责?误伤无辜者怎么办?事态确实有可能如她所感受的:失控。
就个案来说,当事双方都表示要息事宁人时,舆论确实也没必要“拱火”,毕竟要承担真实后果的是当事人,不是屏幕后的你我。我们的反思需要延伸的是,在汽车保有量与日俱增、停车纠纷层出不穷的社会,该如何进一步划定责任红线,如何强化纠纷判定调停机制,让被占车位的人,不必这么无力、这么卑微,能理直气壮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明白白写着: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业主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其退出车位,但若是遇到拒不退出车位的情形,该怎么处理?拨打“114”或“122”求助无效怎么办?如果叫拖车把车辆移动到合适的位置,费用谁承担、怎么讨要?物业作为纠纷协调方,不作为怎么办?
这些实际问题,应该有一个更具实操性的“指导手册”来明确,应该有一个更有执行力的机制或具体主管部门来“认领”。让车位主人遇到类似情况,不必再用江湖手段治“占位老赖”,不必非得上个新闻热搜,侵权者才能心服口服地挪车离场。